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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作者:见政清      编辑:杨林      复审:       终审:张蕾       来源:组织部(党校)     发布时间:2021-09-09


各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加强新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新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就做好我校2021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及教育管理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查新生党员档案材料

(一)做好新生党员信息登记。要告知全体新生,如是中共党员,应及时报告党员身份并将党员档案材料转交所在学院。党支部要安排专人接收并妥善保管新生党员档案材料,第一时间掌握新生党员基本信息,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学生本人带来的入党材料必须完整并密封完好,且盖有党组织公章。

(二)严格进行入党材料审查。新生报到后,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查新生党员档案材料,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对新生党员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党员入党全过程进行排查,必要时要与学生进行面对面交流询问,重点审查以下方面:

1.申请入党阶段

(1)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时是否年满十八岁,是否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条件;

(2)党支部是否派人及时同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是否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

(3)是否明确了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是否认真履行职责。

2.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阶段

(1)是否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2)党支部是否集体讨论确定,是否进行了公示,是否及时报上级党委进行备案。

3.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阶段

(1)发展对象是否经过了一年以上的教育考察,是否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2)是否明确了两名正式入党介绍人,介绍人是否认真履职尽责;

(3)是否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进行了认真调查,并形成了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

(4)是否进行了短期集中培训。

4.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1)是否经过基层党委预审;

(2)是否按照流程要求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到会人数是否过半,是否进行了无记名投票;

(3)是否存在接收三个月内(原则上以4月1日为界限)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发展对象情况。

5.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阶段

(1)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基层党委是否按时审批;

(2)是否存在不按期转正情况。

在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过程中,若发现材料或程序存在问题,要与新生党员原所在党组织进行沟通核实,根据问题性质和程度进行综合研判,能沟通解决的应妥善加以解决。若经过核实,存在违规违纪发展党员情形的,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书面报告党委组织部,经党委组织部确认后对其党员身份不予承认,将入党材料和党员组织关系退回原发展单位党组织的上级组织部门。

二、认真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一)省内、省外新生党员分类转接。根据上级要求,党员组织关系由山东省内党组织转入我校的,全程通过“灯塔-党建在线”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以下简称“灯塔”)进行网上审批,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各学院要及时告知新生党员“灯塔”所需的转入党组织具体名称。组织关系由山东省外党组织转入我校的,需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提供纸质版《党员信息采集表》。

(二)进行新生党员信息登记备案。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结束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经审查没有问题的新生党员信息填入《新生党员信息登记备案表》(见附件),于9月24日前将纸质版盖章签字后报送组织部(办公楼218),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邮箱(zzb@sdyu.edu.cn)。省外党组织开具的纸质版介绍信回执联一并交党委组织部盖章后由学生寄回原所在党组织,《党员信息采集表》由组织部存档。按照党员发展程序要求,一般情况下除专升本新生外,普通高中升学学生中无党员身份,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向组织部备案。

(三)将新生党员编入党支部。待组织部审核确认后,各党总支管理员要及时登陆本单位“灯塔”,查看“组织关系转接”模块“待办事项”栏目中是否有新生党员的转入信息,及时处理转接手续并将新生党员编入具体党支部。

三、加强新生党员教育管理

(一)充分发挥新生党员作用。新生党员入学后,应及时安排专人同他们进行谈话。新生党员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鼓励新生党员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服务工作,安排他们参与班级、社团及公寓等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新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做好新生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认真做好新生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为每名新生预备党员指派两名思想政治素质高的正式党员作教育考察联系人,及时了解他们入校后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教育和考察措施。新生预备党员要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党组织交派的各项任务,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一般应在预备期满前1个月主动递交书面转正申请。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三)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要及时审核和接收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材料,将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入党积极分子编入党支部,重新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其培养联系人,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原则上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应在“灯塔”发展党员公示纪实系统中进行接续培养,未录入系统的入党积极分子应联系原党组织完成录入并发起。对已提出入党申请的新生,要加大培养教育力度,加强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教育,使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吸收表现突出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2021级新生党员信息登记备案表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