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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作者:袁中华      编辑:杨林      复审:       终审:张蕾       来源:组织部(党校)     发布时间:2022-10-18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基层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发展党员工作总要求,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2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发展计划

按照省委教育工委下达我校的2022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数,根据各党组织人员基数、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基本情况,制定指标分配方案。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规程》,严格执行发展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2022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

二、工作安排

1.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花名册》(附件1),于10月24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备案,作为后续党员发展培养工作的重要依据。

2.确定发展对象。确定发展对象后填写《发展对象预审登记表》(附件2),于11月3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发展对象需参加学校党委组织部(党校)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具体培训日程安排将另行通知。发展工作结束后,各党支部要做好材料的整理、归档、保管工作。

3.预备党员的接收和转正。各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并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按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程序标准,保质保量完成相应工作,及时填写《接收预备党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预备党员转正信息汇总表》(附件4),经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在低年级学生中发展党员力度,注重在本专科低年级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基层党组织书记用心用力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切实抓出成效。各分党校和党支部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做好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工作。

2.严格政治标准。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作为政治标准的核心内容。严格落实政治审查制度,对发展对象进行全面政治审查,全面了解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和一贯表现,客观公正形成政审结论。认真执行“双推双评三全程”(通过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党员评议、群众评议确定发展对象,对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全程公示、全程纪实、全程责任追究)要求,落实好谈心谈话、政治审查、组织审批、入党宣誓、按期转正等入党基本程序,扎实做好发展党员过程性工作,确保发展党员质量过硬。

3.严肃工作纪律。要认真落实《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规程》,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带病入党”“近亲繁殖”“人情党员”等违规违纪问题。严格落实“灯塔—党建在线”发展党员纪实公示系统工作要求,按照“计划下达、步骤纪实、联动公示、阶段审核”的程序,确保发展党员网上全程纪实公示。

党委组织部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