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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度院(系)级党组织党建考核结果的通知
作者:袁中华      编辑:李鑫      复审:       终审:张蕾       来源:组织部(党校)     发布时间:2023-03-14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2022年山东高校党建考核评价办法》(鲁教工委字〔2022〕19号)《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标准(试行)》(山青院党字〔2020〕29号)《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机关部门、直属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山青院党办字〔2020〕67号)《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学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山青院党办字〔2020〕6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党委对基层党组织2022年度党建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考核工作情况

此次考核严格按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22年度院(系)级党组织党建考核工作方案》,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集中考核相结合,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重点考核了院(系)级党组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学校重大任务、在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等方面的内容。

学校党委严密组织考核,区分校领导评价、考核小组评价、创新项目加分、党建督导评价、党组织互评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6部分,分别赋予不同权重,同时区分教学单位和非教学单位两种类型。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对于工委考核中的加减分项,涉及到二级党组织考核中以双倍分数相应计入,对个别党组织出现的疫情防控重大疏漏、负面舆情多发等负面事项予以相应赋负分。

二、考核结果

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确定“好”等次,结合考核得分及一贯表现,区分教学单位和非教学单位,结果如下:

党委组织部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