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毕业生党员集中教育
毕业生党员毕业前应通过线上、线下主题党日等形式对毕业生党员进行集中教育。一是教育他们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走上工作岗位或到新的学习单位后,展现山青学生党员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面貌;二是教育他们在毕业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守纪律,在毕业生文明离校、维护校园秩序等方面作出表率;三是集中学习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有关规定,向他们介绍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的基本知识、转移步骤、常见问题等。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整理检查和归档工作
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学生党员负责的态度,指定专人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要求,对所有毕业生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集中规范整理,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整改,对不齐全的材料及时完善,确定所有材料完整无误后,将相关材料装入《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党员档案袋》,并归入其学籍档案,坚决避免错装、漏装现象。
对于已经被确认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各学院应在本人提交接续培养申请后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发展党员纪实公示》系统,按照接续培养的有关程序办理。将其入党申请书、《发展党员工作纪实表》、思想汇报等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材料装入其学籍档案。在校期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毕业生,应将其申请书等有关材料归档。
三、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相关工作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原则
1.已落实学习或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升学或就业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等党组织。
2.尚未落实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可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抬头必须是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也可随同档案转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后要及时转出。
(二)组织关系转接有关要求
1.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各项工作,指导毕业生党员按时接转组织关系,以便及时过组织生活和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和监督。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直至其被新党组织接收为止。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往省内单位(含校内转接)的,通过“灯塔—党建在线”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进行;转往省外单位的,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线上转接和线下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形式进行。如有地处我省境内但尚未接入“灯塔”的单位,请与学校党委组织部沟通。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24年6月,介绍信有效期90天。
(三)组织关系转接程序
1.落实接收党组织。毕业生党员需事先与即将转往的党组织联系,确定接收党组织名称。转往省内单位的毕业生党员要认真落实接收其组织关系的党支部名称,党支部名称要与“灯塔—党建在线”党组织和单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党支部名称一致(若无法确定党支部的,也可落实到党支部的上级党组织,名称也必须与“灯塔—党建在线”中的党组织名称一致);转往省外单位的毕业生党员要认真落实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称呼以及接收单位党组织名称,抬头称呼要为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委。
2.填写《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各学院要认真落实毕业生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规范名称,根据填写说明(附件2)认真填写《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请于6月14日前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sdyu.edu.cn。
3.审核备案。党委组织部对各学院报送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及时反馈至各学院党总支。审核反馈后,将登记表签字盖章,纸质版交至组织部(办公楼218)。
4.网上录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各基层党组织请于6月20日前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录入灯塔系统,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网上审核转出。证明材料包括:考取研究生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党组织接收函、单位接收证明等。
5.及时跟踪落实党组织关系转接情况。转往省外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由各学院党委负责收集。要安排专人负责,督促本单位转往省外的毕业生党员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于9月底前将回执联收齐,统一交回党委组织部,由组织部统一拍照上传完成组织关系转接。转往省内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一般不需要纸质回执,网上转接完毕后会自动生成电子回执单。
附件1:《2024届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xls
附件2:《2024届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填写说明.docx
附件3: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明白纸(以适当形式下发至每名毕业生党员).doc
党委组织部
2024年6月6日